話說我昨天通頂殺蟑螂,早上六點多到麥當勞去吃早餐。吃完早餐手提著laptop行路走到NGO上班,剛打算過馬路時有一個身材比我高大的混蛋一手搶走我的laptop,我一回過神就立刻跑去追他。我搶回我的laptop,他又嘗試搶回,在碰撞中我把laptop抱住保護它,那名混蛋眼見無法成事,便不斷的踢我報復,直到有人跑來救我他才逃走了。
我的嘴巴、鼻子、耳朵和頭都被踢的出血,我見我的手和 T-shirt 都全是自己的血,便勉強走入麥當勞求救。他們幫我救了警察和救護車。不懂英語的警察透過翻譯問了我兩句話,接著救護員便把我送到醫院。檢查後沒有甚麼嚴重創傷,包紮和打過防止感染的疫苗後我便到警局落口供。
要親身經歷過才知道,原來遇襲後是不一定會住意到犯人的樣子。有於當時我只顧保護自己,完全沒有記住犯人的樣子,加上對我來說很多的西方人都是差不多的樣子,我完全形容不了他的樣子。警方問我要不要起訴他,如果不起訴他們就不會去找人。我考慮到如過這樣做可能短時間內都不能離開羅馬尼亞,就決定不起訴。(作為一個法學系學生我真是有點看不起自己)
我也沒有甚麼其他話想說了,果然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,還是早走為妙。
P.S. 昨天通頂殺蟑螂可能還是有點用,到目前為止今天我只看到了兩隻蟑螂⋯
到處的老麥果然都事差不多,只是想不到會發生這樣的事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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