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

接受與喜歡

兩天前,我一位來自法國的朋有既將要離開羅馬尼亞,我們準備了一個歡送派對,邀請了來自不同地區的朋友在 dome 的廚房煮一些自己國家的特色食物。(順帶一提,有於我完全不懂得煮食,我只是在幫忙洗碗和準備飲品。)


嘗過各種食物後,有朋友以結他高歌,為我們帶來了不少娛樂,也惹來了鄰居的投訴。雖然我不是太聽的懂不同地方語言的歌曲,但我還是覺得很開心,也拍著手跟他們打拍子。


雖然有一些食物我真心的覺的很奇怪,也在各地的朋友交流German、French、Romanian、Portuguese 等語言的時後覺得自己好像無法融入他們,但整體來說我還是挺喜歡類似的活動,也對於其他文化有了更深的認識。



但是,當第二天他們帶我去 Clubbing,到一個類似 Disco 的地方跳舞的時候,就是另一個程況了。對於我們香港人來說,Disco 和 Clubs 是一些所為「不正經」的地方,也很多時候是罪惡的溫床。理所當然,我以前是從來沒有去過類似的地方。當然,我明白在歐洲,去 Bar、Disco、Clubs,是很正常的事,也不像香港一樣是不光彩的事。對他們來說,去這些地方喝幾杯,跳舞,就好像我們去唱K一樣平常。

我抱著專重和嘗試享受其他文化的心態,也不知道去了多少次 Bar,但那一間跳舞的 Club,真的是令我感到很不舒服。過響的音樂,四處的酒杯,以及充滿緊密身體接觸的舞步都令我很不識認。雖然我也象徵式的喝了點酒和雞手鴨腳的跳了點舞,但我實在是感到很不自然。這對我來說是頗為痛苦的一晚。

我為此想了一會,得出的結論是,我可以嘗試接受一些文化特點、生活習慣,但實在無法強逼自己喜歡它們。譬如說,我發現這裡的人都很習慣對女孩口花一點,即使是剛認識的人也可以是一副調情的口吻,(在我看來甚至像是性搔擾),或有「抽水」嫌疑的奇怪身體接觸。而且,這些行為不論男方自己有沒有女友,女方有沒有男友都可以發生。可以說,flirting 是他們的一種生活習慣。另外,有些人視吸煙,甚至大麻為正常健康的習慣;而飲醉酒也是生活娛樂的一部分。這些文化習慣,雖然我明白,並接受它們,但實在是無法不覺得奇怪,以及討厭。

人就是這樣,一旦生在一個地方,接受了一種文化和價值觀,便很難隨便改變,或接受不同的文化。在全球化的趨勢下,我們無法避免要和其它文化的人交流。所以無論在個人或實際層面,我們都應該尊重和接受其他人的文化。但是,在此同時,我覺的實在不用,也不可能強逼自己去喜歡和享受所有的東西。所以,下次他們再找我去 Club 跳舞,我應該不會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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